余常用小端砚失之经年忽在常卖人手中以钱赎归纪实二首 其一

原文

几年共学久相于,中道如遗忽弃予。
韫匵而藏机不密,窃钩虽小法当诛。
匹夫有罪因怀璧,象罔无心偶得珠。
戒饬家僮严护守,即今鼠子巧穿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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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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